读报告看民生 回应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26日电 (刘泽 富丽娟)立国之道,惟在富民。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巴特尔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内蒙古2015年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同时对2016年百姓关切的热点问题一一部署,从扶贫帮困到教育医疗,从就业创业到社会保障,处处透着民生关怀,回应了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
据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十二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民生水平显著提高。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8元、5781元增加到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长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
2015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873亿元,增长17.8%,占总支出的66%。
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 自治区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采取巡回检查、典型示范、严格考核和干部下乡驻村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全年完成工程投资418.6亿元,扩面工程完成投资263亿元,包括行政嘎查村和部分自然村在内的1.93万个嘎查村开展了工程建设。
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设立创业发展基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9亿元,创业带动就业15.9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6.5%,12.7万名大学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257.4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5%的较低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206元,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300元、225元和843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8.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4.2万套,居历年之最。全面完成了北梁棚改任务,铁南、阿尔山等棚改项目进展顺利。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21.8万户,竣工21.4万户。
加大扶贫帮困力度。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8亿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贫困发生率下降到6%,国家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下降到80万人左右。完善“8+1”兜底体系,投入社会救助资金82.7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切实改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87%,25个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出台考试招生制度、民族教育条例等改革举措,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0元,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进展顺利,内蒙古医院门诊大楼、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大楼建成,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内蒙古中医医院住院及医技综合楼等5个项目主体工程竣工。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艺创作组织工作。 加大长城等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底线,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106 增进人民福祉 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巴特尔主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始终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
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完成就业目标
积极应对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可能带来的就业压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完成就业目标。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程,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引导劳务输出,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养老
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有序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落实好国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收入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在产权流转等方面的财产性收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确保惠农惠牧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适度调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教育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构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注重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统筹推进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鼓励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提高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医疗
着力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继续深化城市和旗县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医师多点执业,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建设自治区本级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和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扶贫
打好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1万人稳定脱贫、10个左右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脱贫摘帽。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脱贫一批,年内完成5万人搬迁任务;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帮助4万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使每户都有增收项目。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让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能得到3万元以上的扶贫贷款,全年新增扶贫贷款150亿元以上;通过教育、医疗扶助一批,对不在低保范围的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资助,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将4.1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创新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和管控各类风险。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大人防和边防工作力度,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