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投入的“大手笔”——内蒙古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道之五
原标题:民生投入的“大手笔”——我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道之五
危房变新房,养老金上涨,小病不出村,大病有保障……2015年,这些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政策背后,是我区财政对民生投入的“大手笔”。
心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民生福祉持续增加。2015年,我区财政在民生投入上做大总量、在资金投向上突出重点,全区各级财政共支出各类财政社会保障资金8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1.5亿元,增长13.4%,高于全区财政总支出增长幅度1.2个百分点,大力支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和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这一年,民生财政力推就业创业。进一步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抓紧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内蒙古财政积极落实援企稳岗、减税降费政策和用好就业补助、贴息、奖励等措施。仅2015年,全区各级财政用于就业补助支出23.7亿元,重点实施1.1万名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开发1万个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约6万人,帮助666户零就业家庭中的673人实现就业,大力支持创业孵化平台、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这一年,民生财政倾力保障“十个全覆盖”。自治区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中,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并将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兴安盟和三少民族地区帮扶力度,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33.25亿元,下达改造任务21.8万户,比上年增长2.6倍。安排嘎查村卫生室补助资金1.85亿元,推进3073个嘎查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安排低收入困难老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43亿元,惠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37.6万人,其中农村牧区11.4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85元,惠及全区210.7万人。
这一年,民生财政继续发力,连续11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达到2160元左右,惠及全区200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
这一年,全民医保体系更为完善。不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政府补助水平,比上年年人均提高60元,每人每年达到380元,两项医保惠及全区城乡居民1816万人,参保人数均超过国家规定的达到95%以上目标要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分别达到500元和4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
这一年,城乡居民大病有了保障,已覆盖全区所有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21种扩大到24种,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例达到55%以上;此外,坚持统筹协调、政策联动,加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这一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内蒙古财政积极筹措并落实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抚恤优待等各项民生保障资金,城乡低保、孤儿、优抚对象等群体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使全区200万名社会救助对象和4.8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19万低保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为22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这一年,内蒙古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在2014年国家确定15个旗县的基础上,新增65个旗县列入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区达到80个,每个旗县补助300万元。截止到年底,全区165所旗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一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了新突破,人均经费从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015年的40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补助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回望这一年,我们欣喜地发现,民生财政的成绩单如此漂亮,件件实事、笔笔资金落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化作了脸上的笑容和心中的温暖,以及在加快发展中享受更好生活的幸福感!(本报记者 郭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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