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流程提高服务效益

29.08.2015  10:22

  8月27日,贵州省气象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流程,以提高服务效益。

  《通知》强调,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对各市州预警信息发布错情率,省局将纳入市州年度目标考核;对市州、县(市、区)预警发布错误的,将对相关单位及当班预报服务人员、带班局领导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按照预警信息发布的业务规定,严格执行预警信息发布审核、签发程序。各市州、县(市、区)气象局要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作、校对、审核、签发业务流程,明确值班预报服务人员承担预警信息制作、校对职责,带班局领导承担预警信息审核、签发职责,预报服务人员、带班局领导要对预警信息的发布时间、预警标题、预警内容等要素进行认真校对、审核,确认预警信息无误后方可签批发布。预报服务值班人员应如实记录预警信息制作、校对、审核、签发情况。

  《通知》强调,要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个叫应”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叫应流程。省气象台及各市州、县(市、区)气象局要继续完善重大预警、雨情及重大灾情、险情的内部叫应标准,明确叫应局领导(含局长、分管业务副局长、值班局领导)、值班处(科)长及应急办、业务管理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应急值班人员的标准、叫应方式。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外部叫应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气象局叫应地方党政领导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在“叫应”时除了说明天气实况和未来趋势外,还应当告知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风险。在“叫应”方式上,应当做到先编发手机短信、再通过电话叫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