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行新标准、严把入门门槛
26.06.2015 13:5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从今年1月1日起,包头市停止“合同车”和“发票车”的过渡政策,按照《关于执行国家机动车相应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工作的通告》要求,在本市销售、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购置和外地转入本市注册登记的燃油机动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执行国V排放标准。同时严把准入门槛,规范外埠车转入和外籍车委托排气检测管理。对达不到“国IV”标准的外埠转入汽油车不予办理环保转入审核手续,对外籍“黄标车”不予办理异地环检申请,严控外籍“黄标车”长期上路行驶。上半年,全市外籍审核8781辆,其中通过8405辆,不通过376辆;转入车审核4063辆,其中通过4041辆,不通过22辆。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6.06.20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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