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召开视频会议通报2017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部署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
通报指出,根据国家初步反馈采测分离结果,2017年1-12月,甘肃38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1%,无劣V类水体;18个重点监管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35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2.86%;17段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有14段已完成整治任务并达到“无黑臭”等级;4类水体水质状况均达到了2017年度国家考核目标要求。2017年16项重点工作任务已完成11项,22项量化指针重点工作任务已落实17项,各项重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2018年度,各地要深入实施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坚决落实“水十条”和省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抓两头、促达标、保好水、治差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即将开展的污染防治攻坚十大专项行动中,有3项都涉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增强水环境忧患意识、水污染危机意识,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优先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开展系统治理,真抓实干的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要紧盯水质目标,突出抓好水环境质量管控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做好水质自动站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的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各地配套管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灌溉退地减水、船舶码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河流纳污能力核定和生态流量确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饮用水“全过程”水质监管、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等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扩大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防止发生问题反弹,持续强化马莲河、泾河、葫芦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切实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五是助力污染攻坚,有效发挥各级“河长”“湖长”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在促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靠实各级河长、湖长的水环境管理责任,定期向各级河长、湖长通报当地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水环境质量、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