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推进机关党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保持集中统一的重要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拥护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组织上服从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一切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教育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要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筑牢共同的思想基础
加强党的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于信仰和信念。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我们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生活的首要任务,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教育全体党员干警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实际行动彰显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做到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要认真学习党纪党规,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管得住自己,坚决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要严在经常、抓在日常,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性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总结运用好教育、培养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推动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常态化。要提高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面向全体党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通过自我学习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创新学习方法手段,探索开展“微学习”“微党课”“微宣讲”等学习教育形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检察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转化为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的精神营养。
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我们要着眼于新实践,继续坚持并不断丰富这些基本规范。要立足现实,直面问题,推动解决一些地方的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特别是检察院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正确集中,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班子成员在研究工作时应当充分发表意见,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要健全重大决策提议发起、限时议定、全程纪实、专人落实、责任倒查和纠错纠偏制度,党组书记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作出的决定,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害。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将之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大力弘扬整风精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鼓励党员干警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推进器”。我们要把党内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激发管党治党的内生动力,认真解决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适应的党内监督责任不明晰、内容不聚焦、“一把手”监督难、监督体制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织密织牢党内监督制度之网,在厘清责任、落实责任上下功夫,把党内监督责任向四类监督主体压实,从检察院党组到每个党员,人人都有义务监督他人、人人都要接受他人监督,形成系统完备的党内监督的闭合链条。要保证党内监督全覆盖,把监督对象覆盖到全体党员,监督触角直达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检察工作的各个部门。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党内监督向关键对象聚焦,以抓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既要带头开展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又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坚决保护监督的良好氛围。要把开展党内监督情况作为政治巡视和基层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监督责任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突出抓好检察机关党组的建设
党组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要切实加强各级检察院党组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部队伍。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加强廉洁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大力改进领导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持久地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