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29.03.2017  10:30

我区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3月20日开始,现已基本完成。各盟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宗旨,扎实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实现了管理有序、服务高效。

一是统筹安排,确保证书及时发放。自治区司法厅制定方案,规范发放时间、程序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要求,确保了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盟市司法局召开专门会议,成立证书发放工作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办理,确保了证书发放工作按要求完成。

二是加大宣传,扩大知晓面。自治区、盟市司法考试机构分别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广播电台制作专题节目,给考生发送提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通知,工作人员分享朋友圈、qq群等方式,广而告知证书发放的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相关要求和具体流程,并安排专人解答电话咨询,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知晓面。

三是规范管理,确保证书有效使用。各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机构提前完成证书备案及电子扫描归档工作,有效缩短了现场办理时间。证书发放严格执行双岗制度,所有证书发到考生手里必须经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在对照上报制证材料的基础上,对证书领取人员进行身份认定,包括本人和身份证照片比对、证书照片与本人比对、身份证与证书的身份证号比对等。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正本、副本进行逐一清点、核对,统计当天证书发放情况,核对证书数量,确保证书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四是热情服务,提高满意度。“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理念贯穿证书发放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在服务大厅窗口,合理布置发证现场,制作引导标识,集中时间、优化服务、简化领证程序,为考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有针对性地个性化服务,得到了考生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