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落实涉农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2.5亿元

01.03.2017  19:32

      内蒙古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扶持自治区农林牧渔业企业发展,2016年,全区享受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共有1264户,共减免所得税12.5亿元,政策实际受惠面100%,在助力农业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速农产品流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动了农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牧民增收。

      一是注重贯彻落实。 着力加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做到周密安排,统筹推进,保证企业依法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

      二是注重宣传辅导。 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短信平台等广泛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减免税条件等,提高政策公众知晓度。全面梳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上门辅导、分类培训等形式,帮助纳税人全面掌握和利用好优惠政策。

      三是注重服务跟进。 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情况,规范管理流程,简便办税程序,强化政策落实衔接工作。规范资料受理,不要求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

      四是注重执行问效。 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回访、金税三期软件系统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跟踪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主动收集企业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注重后续管理。 将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范围,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绩效分析,提出完善优惠政策和创新管理方式的合理建议,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