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补隆淖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6.11.2016 11:0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磴口县补隆淖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签定了赔偿总额为162500元的调解协议。
家住补隆淖镇河壕村五社的贺某某,今年56岁,为了贴补家用,今年夏天受雇于河壕村三社石某某承包的屋顶防水工程做劳务。2016年6月2日,由于往房顶运料的设备漏电,使正在房顶干活的贺某某受到电击,从房顶跌落地下,造成身体受伤。经巴彦淖尔市医院诊断为电击伤、左侧坐骨骨折、左侧第六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后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七级伤残。在贺某某住院期间,石某某先后给付了80300元治疗费用,贺某某出院后与石某某就其余医疗费、伤残金、务工损失等赔偿费用多次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无奈双方都先后请求司法所出面调解解决。
补隆淖司法所受理此案后,司法所长带领工作人员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同时查找有关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法律依据,在通过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后启动了调解程序。2016年10月28日,司法所所长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通过先“背对背”沟通,再“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并签定了调解协议。图为受损害方家人正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清点赔偿金。 磴口县司法局 边武清 供稿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11.201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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