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过国家考核

12.05.2016  11:28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考核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安排,近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联合考核工作组对我区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2015年国家下达我区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90万吨、炼钢100万吨、焦炭15万吨、铁合金40万吨、铅冶炼5万吨、水泥120万吨、铅蓄电池(极板)40万千伏安时。截至考核时,我区共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炼铁110万吨、炼钢110万吨、铁合金50.23万吨、电石5万吨、铅冶炼7万吨、水泥144万吨、铅蓄电池(极板)68万千伏安时。

        在电力行业,2015年国家下达我区关停小火电目标任务为9.1万千瓦,实际完成关停规模24.1万千瓦,涉及8个项目。此外,我区又自我加压,淘汰小化工落后产能2万吨,制砖3000万标砖。

        考核工作组听取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包头市、乌海市政府工作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了8家企业,形成考核意见:自治区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组织工作有力,措施得当有效,全面超额完成了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记者李永桃 实习生韩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