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土默特左旗环保局原副局长池占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5月22日,池占军带领2名工作人员押送危废品,前往通辽市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理。返回途中池占军等3人绕道前往阿尔山、满洲里、齐齐哈尔、沈阳、秦皇岛、北京市,5月29日3人返回察素齐。池占军违规报销了在以上城市的住宿费、餐饮费、燃油费、过路费等共计5092元。在纪律审查期间,池占军主动退还了违规报销费用。2017年2月,土左旗纪委给予池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土默特左旗黑河上段灌溉管理处原主任云八俊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2013年6月15日,云八俊以硬化单位院面名义,为黑河上段灌溉管理处包括本人在内的7名职工,每人发放硬化补助1500元,但实际上7名职工并没有参与硬化劳务工作;云八俊担任黑河上段灌溉管理处主任期间,长期使用个人机动车执行公务,使用期间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61840.7元,2017年6月2日,土左旗纪委给予云八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3、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分公司经理郭平英滥发奖金问题。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分公司将办公用房的一间门脸房转租,收取租金2万元,未入公司财务帐。2014年1月,和林分公司召开领导层会议研究决定,将未入账的2万元租金,按员工年终业绩发放奖金。公司员工在郭平英办公室领取奖金并在其笔记本上签字,郭平英对滥发奖金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6月,和林县纪委给予郭平英党内警告处分。
4、托克托县公路段工作人员乔剑恒五一假期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乔剑恒私自驾驶单位封存(报停)公车(车牌号为蒙A34325,车型捷达)外出。2017年5月,托县交通局给予乔剑恒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