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犯罪分子冒充我局在社会中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14.04.2016  15:33

内蒙古自治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在食品安全监管日趋严格的形势下,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时机冒充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社会中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我局名誉,保护我局的合法利益,现公告如下:

我局及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在此之前从未派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我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偿发放任何有关食品的学习资料。今后,若发生此类事件请及时向12331投诉举报或向我局咨询,联系电话:0471-4318160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