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办案件超一成未整改到位 内蒙古一企业拒交罚款

30.10.2015  13:42

  2014年,环保部重点督办的案件有246起。这246起案件执行情况如何?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今天透露,环保部组织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对这246起案件开展了后督察。

  邹首民说,246起后督察案件中,211起案件已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整改到位,占85.8%;35起案件尚在整改中,占14.2%。

  环保部对尚在整改中的案件全部公开曝光。

  35起案件中,相当数量案件只交罚款,其它整改未完成。2014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对北京市刘氏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问题处以6万元罚款,同时,要求其于2014年5月28日前完成项目验收。2015年4月,北京市环保局开展后督察时发现, 2014年10月20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但目前项目验收正在办理。

  类似的案件还有武安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等重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案;江苏镔鑫特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等。

  但是,也有拒不交罚款的,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和废气超标的罚款尚未缴纳。

  江苏省溧阳市环保局对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钢铁焦化、烧结工段废气超标排放以及废气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至今,处罚决定做出最长已经超过两年。环保部今天透露说,到后督查时,罚款均未执行到位。为此,当地环保部门已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裁决。

  环保部说,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抵押给金融机构,罚款仍在执行中。

  对安徽省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后督查情况显示,该园区内铜陵新亚星焦化有限公司虽然按时缴纳罚款,但未停止试生产。据环保部介绍,2013年11月,铜陵市环保局依法向铜官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但未执行到位。

  据邹首民介绍,35起未整改到位的案件中,江苏省、河南省各6起,安徽省4起,广东省3起,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各2起,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各1起。

  邹首民说,近日,环保部已将未整改到位案件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环保责任,分类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案件整改情况。(郄建荣)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