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的“蓝天样本” ——关于广东省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调查报告

08.06.2016  20:43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瑞农 郭薇 黄慧诚  

  这是一片改革开放和率先发展的热土,也是一块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地!

  这片仅占全国面积0.4%的区域,却创造了中国9.1%的GDP,为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中国的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了宝贵的经验。

  2015年珠三角区域PM 2.5 指标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标准和世卫组织第一阶段指导标准(35微克/立方米),提前两年实现国家考核目标。其他5项指标也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经济在增长,大气环境在改善。2015年区域GDP总值达62267亿元,较2000年的8422亿元增长了639%;区域PM2.5年均浓度却从最高峰值的120微克/立方米左右,降至2015年的34微克/立方米。

   施政有据 规划引领 优化布局  

  如果当年中科炼化项目选址落户南沙,或许就没有今天珠三角PM2.5浓度率先达标,也没有今天南沙自贸区的顺利建设。

  谈起八年前中科炼化项目选址问题,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陈光荣仍记忆犹新。这个当时号称“中国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总投资约50亿美元,建设规模为炼油能力15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项目建在南沙,无疑会给地方带来巨大的、现实的经济红利,但在南沙如此特殊、敏感的地理位置(地处珠三角几何中心)建设如此巨大的炼化项目,却会给整个珠三角地区带来沉重的、持久的环境压力。“别说正常排污,单是每天挥发性有机物跑、冒、滴、漏的量,都难以想象。

  最终,广东宣布中科炼化项目选址湛江,发挥其濒临南海的环境容量优势,更好地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令项目迁出南沙的环评直接依据来自《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中“南沙作为广东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不适宜建设重化工等建设项目”的明确规定。这份由省、部合作编制的环保规划,于2004年9月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我国首个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的区域性环保规划,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划首次提出“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对于构建区域环境安全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要求,广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保规划变成政府的施政行为,把贯彻实施环保规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努力实现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并重。

  十多年来,在珠三角被禁入的还有新建燃煤燃油电厂。经济发达、用电量大的珠三角,本是国内电力“大鳄”的理想地,却因为规划中“珠三角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电厂”的禁令,不得不退而远之。许多企业感叹:“连想都别想!”除了电厂,规划还明确规定“珠三角原则上不再规划扩建新建水泥厂,各市城区和近郊原则上不再安排大气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并对石化、钢铁等行业提出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得益于这样执着的、近乎“苛刻”的坚守,广东能源结构日益绿色清洁。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原油、电力、天然气比重由2000年的52.2%、35%、12.6%、0.2%调整为2014年的43.7%、26.6%、22.9%、6.8%。广东不仅是国内西电东送最大的受端市场,也是国内核电用量最大省,还是全国天然气使用量最大省。源源不断的清洁电力的供应,为守住珠三角蓝天白云提供了源头保障。

   忍得住痛 转型升级 源头控污  

  2008年,一场突如其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作为全国出口贸易第一大省,广东比全国更早体会到这场危机的“寒意”:2009年广东GDP增速为9.7%,自1990年以来连续19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后首次跌破到个位。

  面对压力,保持定力,坚持科学发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要从片面追求总量和速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今天不主动调整产业结构,明天就会被产业结构所调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来到东莞。这一振聋发聩的点题,推动东莞全面谋求“转身”。八年来,东莞坚持四个“忍得住”(忍得住暂时的阵痛、忍得住暂时速度的放缓、忍得住暂时收入的减少、忍得住社会的非议),全力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花红叶绿,碧波荡漾,一拨拨游客正在东莞市麻涌镇华阳湖湿地里畅游。谁能想到,几年前这里还是一块污水横流、臭气弥漫的污染“重灾区”。2013年以来,麻涌镇以华阳湖为核心的旅游区每年吸引游客200万人(次),与此同时,还引来中粮、阿里巴巴、京东、云南城投等投资的项目43个,总投资320亿元。

  麻涌镇的嬗变,是东莞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特别是2013年以来东莞大力推进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建设的缩影。建设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首要的是清退落后污染产能。全市累计淘汰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等污染企业8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由1252家压减至440家。

  东莞市政府拿出17.1亿元奖励资金,鼓励引导水乡内53家造纸企业主动退出。这些以废纸为原料的小造纸厂放在其他地方并不算小,平均每家造纸企业有约10万吨/年的产能,每家企业每年的税收也有约300万元(合计约1.5亿元)。但是,为了水乡地区和东莞市更好、更长远的发展,无论是造纸企业还是镇政府不得不“忍痛割爱”。

  随着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长安新区等绿色转型示范平台拔地而起,一个升级版的“世界工厂”已初见端倪。2015年东莞经济总量一举突破千亿美元大关,与此同时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4%,为“十二五”期间最好水平。

   环境倒逼 创新发展 绿色增长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率先发展、具有较好基础和优势的珠三角在创新发展上自然要有更大的担当。2015年11月12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揭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要求珠三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动珠三角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实现优化发展。

  “占地面积只有30万平方米的软件园,2015年却创造了超过3500亿元的收入,相当于一平米就有近120万元。”这样的“神话”产自深圳。创新发展战略成就了深圳经济发展的奇迹,也打造了深圳人引以为傲的新名片——“深圳蓝”。2015年全市GDP达1.75万亿元,全市PM2.5浓度却只有30微克/立方米。事实上,在2014年深圳市空气质量就全面达标,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成为全国唯一达标的千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

  十年前的深圳却没有如此美丽。监测数据显示,2004年深圳全年有一半天数处于灰霾笼罩之下,PM2.5年均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面对大气污染严峻形势,面积不到2000平方公里的深圳,以创新引领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知识含量、绿色含量不断增强。2015年深圳全社会投入研发的资金超过700亿元,占GDP的4.05%,这一比例接近世界排名前两位的国家以色列和韩国。5年来,深圳战略新兴产业占GDP的比重由28.3%提高到40%,经济增长的动力已然转换;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也从53.7%提升至58.8%,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不止是深圳,综观整个珠三角,环境质量约束了区域的产业选择,但反过来也倒逼了区域产业质量的提升。自2009年起,珠三角地区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三次产业比重已由2000年的5.8∶49.6∶44.6调整为2014年的1.9∶45∶53.1。发展能耗水平不断下降,广东万元GDP能耗由2000年的0.88吨标准煤/万元降至2014年的0.49吨标准煤/万元,降幅超40%,目前仅次于北京,居全国第二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排放强度双下降。以二氧化硫为例,2014年珠三角地区排放量40.82万吨,比2005年降低51.3%,工业排放强度从2001年的70吨/亿元GDP下降到2014年的6吨/亿元GDP,降幅91.4%。全省累计淘汰落后炼钢能力1654万吨、水泥产能9808万吨。蓝天白云下,一块绿色的珠三角版图已跃然纸上,为中国这片经济最活跃的区域抹上醉人的“珠三角蓝”!

  事实上,珠三角的蓝天不仅仅得益于以环保优化经济增长、以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也来自于坚持不懈的治污攻坚。

  2010年11月12日,人们对蓝天白云下的广州塔喜迎亚运会的运动员和四海嘉宾记忆犹新。而历史资料表明,广东每年11月并非大气扩散的最好时机。但当年当月,蓝天白云似乎格外眷恋珠三角。亚运会期间,区域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刷新了此前十年来同期最好的记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新闻发言人陈光荣风趣地说,“也许是我们的努力感动了上天!”环保人的努力,成就了17119项亚运会空气污染治理项目,削减空气污染物近100万吨,为蓝天碧水绿亚运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

  以珠三角为实验田,以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等重大活动为契机,以《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为指引,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掀起了一场科学治污、系统治污、工程治污、依法治污的攻坚战。

  监测先行,专家把脉,科学治污,做到早发现、早应对

  “在珠三角,我们能找到难得的试验样本。”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告诉记者,珠三角是我国典型的城市群区域之一,上世纪90年代区域内酸雨、细颗粒物和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空气污染呈现出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等特征。当北方还在关注沙尘暴时,“灰霾”在广东已成为热词。

  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早发现,早应对”。1999年广东省就已开始探索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粤港两地联合开展全国第一个区域空气质量研究项目“粤港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研究”,着手从区域尺度研究PM2.5、臭氧污染和灰霾的成因与治理问题。2002年粤港两地政府共同发布了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联合声明,共同建设“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从2005年11月起在中国大陆率先开展SO 2 、NOx、PM 10 、PM 2.5 、O 3 、CO的常规业务监测。

  2006~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与科技部合作启动了“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技术与集成”863项目,委托以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首的多家科研单位对构建珠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体系开展前期研究,先后建立了首个区域大气质量科学研究中心、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中国广东大气超级监测站、国际臭氧一级标准溯源与传递业务体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化质控与监测网络成效评估技术方法,为珠三角实施区域空气质量科学管理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手段和能力。

  科学研究确认了珠三角大气污染已发生本质变化,以O 3 和PM 2.5 为特征的二次污染已成为珠三角面临的主要大气污染问题;探明了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和主要影响因子,指出降低大气氧化性及控制O3污染是改善珠三角空气质量和降低PM 2.5 浓度水平的关键途径;定量分析了珠三角大气灰霾现象与颗粒物细粒子消光作用的关系,确定了以大气二次污染防治为核心的非线性协同控制战略,即在实现NOx和SO 2 约束性减排的基础上,强化颗粒物和VOCs排放控制,重点深化对机动车、电厂、溶剂涂料、生物质燃烧及工业排放的有效治理。

  2012年3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布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仅仅7天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珠三角9市1区共17个站点,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统一向社会发布PM2.5等新指标实时监测数据,吹响了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锋号。

   加强统筹,联防联控,系统治污,做到全区域、全覆盖  

  大气污染的流动性决定了区域联防联控战略的必要性。2008年10月,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第一召集人(后由省长亲自担任)、珠三角地区各市政府主管市长和省直相关部门等27个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的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了《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高规格的领导机构、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此外,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等珠三角城市经济合作圈的建立,也把圈内各市环保合作纳入合作重要议程,不断推进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2009年5月1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出台,这是近年来广东省人民政府就某项具体环保工作制定的为数不多的政府规章之一。2010年6月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突出了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环保标志管理、排气检测、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料质量等区域联防联控管理内容。此外,先后颁布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环境治理方案,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火电、水泥、锅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化建设。

  其中,《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引人关注。2010年2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这个由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不仅提出了“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全面推进,十年卓有成效”的区域空气污染治理目标,而且明确了污染治理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计划内的16个工作附表,对各市、各部门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以3年为一周期,持续滚动实施。

  “计划与规划,一字之差,体现了方案编制的不同思路与目标。”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负责人张瑞凤介绍说,“计划重在行动,重在实效,包括很多项目的实施推动和监督落实。以后很多外省甚至国家的空气污染治理方案都吸收了广东这一做法。

   突出重点,有效治理,工程治污,做到真重视、动真格  

  环境质量改善没有捷径。面对顽疾,务实苦干的广东人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硬是通过一项项治污工程真正实施、一项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一点一滴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机动车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2015年珠三角汽车保有量达1165.5万辆,较2001年(148.9万辆)增加了近7倍。机动车污染防治因此成为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实施车、油、路全面统筹防治。

  对在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广东在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环保分类标志。目前,全省22个地市(区)均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等市还在全区域实施黄标车限行。2015年12月21日起,珠三角又在全国率先实施全区域黄标车跨地市闯限行区联合电子执法。黄标车限行电子执法犹如杀手锏,大大加快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以中山市为例,2015年下半年全市新启用“电子警察”503套,共查处黄标车冲禁违法行为超8万宗,其中“电子警察”抓拍录入7.9万宗,为该市去年圆满完成淘汰4.25万辆黄标车任务立下汗马功劳。

  在积极抓好燃煤电厂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广东“抓大不放小”,全面推动锅炉污染整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局、省质监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及纳入淘汰范围的燃煤锅炉清单,并保持逐年动态更新。

  “102台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或城市建成区的锅炉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淘汰,占全省淘汰数量的1/3。”面对记者,江门市环保局局长陈雯坦言,自己也没想到能够完成这项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加强环境监管的同时,江门投入预算资金3200万元,按照“先改先补,早改多补”的原则对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进行补贴,有效地推进锅炉淘汰工作。年底前江门建成区高污染燃料锅炉102台全部淘汰。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燃煤锅炉从2010年的5981台减少至2015年的2597台,珠三角全面淘汰了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为遏制臭氧上升的态势,广东结合本地实际,先试先行,较早地开展了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201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印刷、表面涂装、家具、制鞋4个行业VOCs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今年7月又将实施新制定的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排放标准,全面开展水性涂料推广。组织开展全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建立省市两级VOC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每隔2~3年动态更新一次,基本摸清全省VOC排放现状。印发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从推行水性、低挥发性涂料等方面开展源头控制,结合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推进13个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积极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走进中海油壳牌石油化工厂内,记者看到长长的管道上像长出了鳞片,错落有致地挂着标志牌。“挂牌处代表可能存在废气跑漏风险,需进行检测,这样的标牌足有5.4万多个。”壳牌石油化工厂工作人员说,全厂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并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验收。专家评估,预计每年可实现减排VOCs82吨。另一家石化企业——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也在2015年底前完成LDAR工作。防患未然、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优化——两大石化巨头的VOCs治理,让惠州这座石化城市蓝天白云常驻。2015年惠州市PM 2.5 年均浓度仅为27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优;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31,居珠三角之首,仅次于汕尾、湛江,全省第三。

   铁腕执法,一岗双责,依法治污,做到严执法、严问责  

  凌晨1时,肇庆市某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机器轰鸣。突然间,一队人马“从天而降”。“那不是市长吗,大半夜跑来公司干什么?”眼尖的工人发现,走在队伍前方的,正是肇庆市委书记、时任市长赖泽华。

  只见市长径直走向公司的窑炉废气处理设施,一边查看治污设施的运作情况,一边向公司负责人询问起各种问题。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迅速支起仪器,进行现场监测。“走,我们再到下一家看看。”见到监测人员收起仪器后,市长马上带领检查人员又奔赴另一家制药企业。这一夜,在市长亲自带领下,肇庆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人,兵分五路,对辖区内15家企业实施突击检查。

  面对空气质量排名较后的压力,肇庆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行为。2015年全市共对22家企业实施查封,对7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1宗,涉刑事案件3宗。其中,对欧文斯(肇庆)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实施的连续按日处罚,为全省第一宗按日处罚案件,罚款总额达48万元。对肇庆金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按日计罚”罚款225万元,为全省按日计罚单宗最大金额。

  “顺德第一、禅城第二、高明第三、南海第四、三水第五”。近日,佛山市环委会按期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一季度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并在工作点评中特别指出:三水区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浓度不降反升,必须狠抓污染源治理,避免出现连续两个季度空气环境质量变差的情况。

  在原有环保责任考核基础上,佛山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和《佛山市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各区政府和37个市直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并通过下达年度重点任务、建立环保考核金及奖励金、挂牌督办等制度,构建起“统责、分责、考责、追责、亮责”全链条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体系。

  针对全市制造企业众多、环境违法时有发生的情况,佛山市连续两年开展“环保执法年”“环保法治年”活动,始终保持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截至今年3月,佛山全市共立案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0宗,破案44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6人,逮捕115人,移送起诉69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为鼓励公众更加广泛、更加积极地参与环保监管,佛山市正在制订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20万元。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经审判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持久治污,做到全达标、稳达标

  4月10日,星期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会议室,一场名为“中韩环境治理经验交流会”的会议正在举行。

  履新不到3个月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一边用心倾听着韩国专家们的发言,一边默默思考着率先达标后珠三角大气环境治理的下一步工作。

  一个创新发展、优化发展、全面小康、率先现代化的珠三角必定是一个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绿色珠三角。5天后,4月15日,鲁修禄厅长向来粤调研的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汇报工作时,首次阐释了未来5年广东环保工作的目标,到2018年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指数达标,到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珠三角环境质量达到韩国大首尔地区水平。

  目标催人奋进,征程任重道远。按现有经济增速测算,2020年珠三角地区GDP总值将达10万亿元,还将给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随着边际效益的递减,原先容易采取、易见效的治污措施日益减少,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新时期珠三角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已进入“深水区”,迈向“逐微克逐微克减少”的新阶段。

  要更高层次推进珠三角大气环境深化治理。以“十三五”环境保护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珠江三角洲国家级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指导和推进珠三角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积极发挥环保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发展;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珠三角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在更广区域推进珠三角大气环境深化治理。在继续抓好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同时,强化对粤东西北地区空气质量管理的督查督办,控制其污染物新增量,推进城市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城市建成区要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实现禁燃区内75%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

  要在更多领域推进珠三角大气环境深化治理。在继续抓好传统污染物控制的同时,积极开展复合型大气污染治理,积极探索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技术路径,推进船舶、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

  要更严要求推进珠三角大气环境深化治理。按照“到2020年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目标,从严推进各市大气污染深化工作,确保珠三角9市全部全面稳定达标。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549万吨以内,比去年下降至少2.5%。年底前完成22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目标。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面对国家对广东的殷切要求,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我们有理由坚信,南粤环保人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新时期珠三角大气环境深化治理工作,建设一个更加富饶、美丽、和谐的绿色珠三角。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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