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林检察长深入西乌珠穆沁旗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8月17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深入西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就“质量建设年”和基层院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李琪林实地察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功能用房建设使用情况,随后听取工作汇报并同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开展座谈交流。李琪林对西乌旗检察工作予以肯定,并详细询问了“质量建设年”、检察业务数据以及迎接二十大安保维稳等工作情况。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检察机关可以做的工作很多”。听取汇报后,李琪林指出,西乌珠穆沁旗检察院作为植根草原牧区的基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聚焦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林草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今年要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尤为重要”,李琪林要求,要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在息诉罢访上下更大功夫,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信访群众信服,切实把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到位。“‘质量建设年’要有抓手,要通过业务数据会商,找准制约办案质效的问题症结”,李琪林强调,要把政治建设抓实抓好,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发挥政治统领作用,努力做好党建与业务融合这篇大文章;要在补齐检察业务短板弱项上下功夫,以更大力度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重在“关键少数”,检察长要在抓班子带队伍上持续用力,结合“质量建设年”,紧而又紧抓好检察人员政治素能、专业素养、纪律作风等方面建设。
调研组一行还深入西乌珠穆沁旗古若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生态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肇晟,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子刚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