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舅哥打死亲妹夫

28.11.2014  19:31

近日,林西法院审结首例强制医疗案:因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的孙某被强制采取医疗措施。

孙某是林西县人,今年46岁,其家属称他患精神疾病已十六七年,经常暴力伤害家人,因家庭困难无法治疗。2014年8月24日15时许,孙某手持镐把来到其妹夫马某家中,在院内用镐把击打马某头部,致被害人颅脑损伤,马某因抢救无效于8月25日凌晨3时许死亡。经 赤峰 市安定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孙某为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孙某经法定程序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因孙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对其予以强制医疗。11月17日,法院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依法决定对孙某采取强制医疗措施,这是林西法院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法官提醒:强制医疗程序的作用更侧重于预防具有人身危险性的精神病人继续危害社会。从本案来看,由人民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决定对孙某强制医疗,既充分保障了孙某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对其医疗的司法强制力,对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案的发生警示社会,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和救治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监护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才能真正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