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对我市重点地区矿山企业 汛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07.07.2017  20:34

            针对我市6月份以来持续高温、强对流天气时有发生的突出特点,6月26日至30日,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赴新城区、和林县、清水河县等多地集中开展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详细了解矿山企业防汛措施、管理制度、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重点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及近阶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针对矿山企业存在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洪设施不完善、应急值班值守不到位等问题,市安监局现场对矿山企业防汛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企业负责人作为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矿山企业要实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及时了解天气预警预报,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掌握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三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四是矿山企业要经常性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排查隐患,确保隐患整改落实;五是要做到防汛队伍组织、资金落实、物资储备、制订预案“四落实”;六是要实行全天防汛值班,并安排24小时巡逻人员,遇到大雨和暴雨等强对流天气,企业必须停产并撤离人员,确保企业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