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举办全盟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代表培训班

12.05.2015  10:42

5月28日至30日,盟民族事务委员会、盟工商行政管理局、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举办了全盟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个体工商业主)代表培训班。全盟200多名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个体工商业主)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并签订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广告牌匾制作监管目标责任书》。培训组为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个体工商业主)代表详细讲解了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以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广告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并向大家展示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牌匾效果模式图,明确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书写比例、规格、字体等具体要求。培训当中,相关企业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标准、规范的蒙汉文广告牌匾进行了相互交流。通过此次培训交流,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个体工商业主)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为从源头上治理不规范广告牌匾,推进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