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兴安盟人防系统法治水平,规范人防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4月8日至9日,兴安盟人防办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盟人防系统法制培训班。
兴安盟人防办主任朱启明作开班动员讲话、副主任刘建星主持培训班。自治区人防办法宣处处长兰恩军、兴安盟法制办主任高士勇,盟人防办和各旗县市人防办全体人员6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以全区人防工作会议为指导,以人防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以及如何降低执法风险等内容为切入点,以人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培训核心,围绕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这一核心内容,采取了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学习形式。课程设置包括:一是进行理论授课。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平平老师讲授了《人防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吉林省人防办法制处于广老师讲授了《浅析人防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相关问题》、内大法学院教授讲解了《人防领域行政执法与降低执法风险》等内容;二是进行座谈交流。盟人防办和各旗县市人防办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单位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咨询;三是培训总结。兴安盟人防办分管领导就贯彻落实此次培训学习精神和2015年度全盟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
此次培训具备六个特点:第一是受邀授课的法律专家教授教学水平高,提高了兴安盟人防法制培训工作质量;第二是兴安人防系统全员参加培训,实现了人员全覆盖的目标;第三是培训场所和时间变化大;第四是学习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有极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老师和学员交流互动;第五是培训保障有力,成立了会务组,制定了学员手册,各相关科室分工详细、相互协调。法制科作为本次培训的承办科室,科学筹划,精心准备,认真组织,高标准完成了培训的准备和保障工作;第六是学习效果较好,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完成了学习任务。
通过培训极大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全盟人防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推进兴安人防行政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