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对我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第40期民族工作信息刊发了《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成效显著》的工作信息。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在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兴安盟的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要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努力开创全盟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现将巴特尔主席的批示和信息内容呈报如下,供参阅。
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成效显著
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边疆民族地区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最早实践地之一,兴安盟有着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多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安盟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团结带领全盟各族群众,休戚与共、并肩奋进,巩固和发展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3年,兴安盟作为全国13个试点地区之一,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试点盟市,率先开展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创建工作。盟委、行署紧紧抓住总书记视察慰问、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和自治区特殊政策扶持“三大战略机遇”,全面落实“8337”发展思路,在民族工作中积极落实“守”的责任,树立“望”的意识,弘扬“相助”的优良传统,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 走出了一条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为主线,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新路子。三年来,兴安盟全方位、分层次、递进式地将创建工作推向纵深,紧紧围绕“六个一”作文章。落实“一把手”责任,盟、旗两级都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统筹全盟的力量抓创建。突出“一张图”引领,盟委行署设计示范盟创建“路线图”和“时间表”,“一张图”引领创建工作。建立“一竿子”机制,从盟到旗县到乡街,全盟从上到下,社会各行业、各层面创建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确立“一盘棋”意识,强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各项工作一盘棋思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安排。坚持“一面旗”理念,全盟各族干部群众,各行各业都为民族团结进步这面旗帜增光添彩。凝聚“一股绳”合力,让全盟各族干部群众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起跨越发展的力量。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维稳形势日趋严峻的国内大背景下,兴安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显著提高。2014年全盟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比2012年增长19.4%和24.3%;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0605元和7275元,近几年增速始终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相比2012年,与全区、全国差距大幅度缩小;各级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达到135亿元,占全盟公共财政支出的76%。围绕农村牧区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扶贫开发工程,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扶贫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出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在全盟各族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兴安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兴安盟的创建实践为全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做法,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