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呼和浩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信息公开(第一批)
原标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信息公开(第一批)
土默特左旗北什轴乡哈力拜村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060001)
一、调查核实情况
6月8日,土左旗环保局、水务局赴哈力拜村开展实地核实工作,举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实为北什轴乡店上村人(店上村与哈力拜村紧邻,当地人习惯称哈力拜店上村)。
哈力拜店上村属浅层地下水含砷超标区,地下水不宜人饮,2009年已使用土左旗兵州亥水厂自来水。村内部分村民仍保留20—30米深自备浅层水水井,主要用于牲畜饮用和蔬菜灌溉。裕隆工业园区主要涉水企业为食品和纺织企业,涉水企业废水全部排入班定营污水处理厂。哈力拜店上村距裕隆工业园区管委会直线距离21公里,距大黑河南堤818米。哈力拜店上村与裕隆工业园区之间有朱堡村、苏家庄村、三间房村、小洪津村等村。经走访村民反映,该地下水水质多年没有明显变化。
二、整改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核实此项问题,6月9日,土左旗环保局委托京诚检测公司对哈力拜店上村逯姓村民(举报人)、李有福2家自备井以及大黑河(三两大桥)进行了采样检测。采样时自备水井物理感官未见淡黄色、油状物。6月12日12时,京诚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赛罕区金河镇甲拉营村群众举报采砂伐木、沥青拌合站冒烟占用耕地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070013)
一、调查核实情况
6月8日,赛罕区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情况属实。
1、开采沙场砍伐树木情况。赛罕区金河镇甲拉营村沙场,主要是小什拉乌素河道清淤设立的,后由于人为因素逐渐延伸至河道北侧的土地。共挖毁土地面积2.811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8087公顷,林地0.0032公顷。
2、沥青拌合站冒烟占用耕地情况。该沥青拌合站隶属于呼和浩特市政工程公司,2016年10月修建呼和塔拉生态路,建立沥青拌合站,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有效期2年(从2016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2日),同时编制了复垦方案,并缴纳了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许可到期后,企业将严格履行复垦义务,如企业不履行,则将使用复垦保证金进行复垦。
二、整改工作情况
1、沙场于2017年7月关停后,至今没有再进行开采。
2、沥青拌合站已经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2018年7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2018年7月10日开展复垦,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复垦。
三、处罚追责情况
对于开采沙场砍伐树木问题,当事人幕建国,因毁坏农田罪被处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土分局副局长云建中、金河国土所长李俊平、金河国土所副所长张俊杰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赛罕区前巧报村群众举报呼伦南路新建大楼两侧乱堆垃圾占用蔬菜生产基地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070006)
一、调查核实情况
6月7日,赛罕区城管局、昭乌达路街道等部门赴蒙元骑士小区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经核实蒙元骑士小区属于建设用地,由于开发商没进行开发建设,小区居民自行开荒种植蔬菜,并不属于蔬菜生产基地,堆放垃圾情况属实。
二、整改工作情况
昭乌达路街道安排人员对小区垃圾进行了清理,6月9日全部清理完毕,并对裸露土地进行了苫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有物业的小区,加大对物业公司监管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没有物业的小区,由区物业办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管理。
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启越灰渣企业产生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 D150000201806070016)
一、调查核实情况
6月8日,玉泉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裕隆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赴现场开展核实工作,情况属实。
呼和浩特市启越灰渣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企业),位于裕隆工业园区D1区1号区院内。该企业已取得环评报告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利用粉煤灰分选、研磨加工工艺,生产砌块砖、脱硫粉、腻子粉。因环保设施简陋,原料库密封不严,上料口未封闭,厂区外进出道路未硬化,且厂区门口未安装车辆清洗设施,造成扬尘污染。
二、整改工作情况
玉泉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要求企业在上料、储存过程中进行密闭处理,对厂区外道路实施硬化,安装车辆清洗设施,对生产机器进行降噪处理。全部整改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三、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罚人民币10万元。同时,玉泉区委、区政府责成裕隆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予以通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从严整治,进一步扩大检查、整治范围,对辖区内炉渣灰生产企业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阜丰生物、齐鲁制药异味污染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060007)
一、案件核实情况
经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驻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阜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丰公司)和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制药)被群众投诉的异味污染问题属实。
二、整改工作情况
(一)阜丰公司。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整改通知》,责成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目前,35个问题已完成16项,异味较以前大幅减少。其余19个改造项目11月底完成。同时,采取了停产限产整治(12个发酵罐停产6个,限产50%、苏氨酸车间、淀粉糖车间已停产拆除)。现企业正在继续自行限产,降低运行负荷,对停产的生产设施进行检修,以加速整改。
(二)齐鲁制药。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齐鲁(内蒙古)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表,逐项整改。新增3套活性炭纤维、5套三级碱洗喷淋除臭装置,污水处理站废水池已完成全封闭,异味收集除臭装置已全部安装完毕。目前,对其采取了限产30%的整治措施,督促企业于10月底前完成所有整改项目。
三、处罚追责情况
市环保局对阜丰公司异味治理不力、渣场扬尘污染及固废处置不规范等违法问题进行了3次行政处罚,并处罚款3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会同检察院拟对该企业异味扰民启动公益诉讼。市环保局对齐鲁制药异味治理不力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赛罕区天江名邸小区群众举报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 D150000201806070021)
一、调查核实情况
6月7日,赛罕区环保局、水务局、敕勒川路街道等部门赴天江明邸小区现场开展核实工作,该小区于2011年建成,由于生活排污管道一直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小区产生的污水排入自建化粪池,池满后外溢排入小区西侧沟渠内,所以产生恶臭问题,情况属实。
二、整改工作情况
为了解决当前污水外溢问题,赛罕区环卫局已派专人、专车对小区污水进行每天抽吸,目前不存在污水积存。赛罕区会同春华水务公司联合制定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尽早开工,确保2018年9月30日完成。
新城区群众举报赛马场北路汗蒸港湾通风设备噪音扰民问题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070005)
一、调查核实情况
6月7日下午,新城区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赴汗蒸港湾进行现场核实,该企业主要从事洗浴汗蒸,位于新城区赛马场北路邮苑小区南侧,其有23台排风机,噪音较大。新城区环保局对该汗蒸洗浴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数据结果显示为69.3分贝,超过国家标准24.3分贝,情况属实。
二、整改工作情况
新城区环境监察大队成办西中队现场下达了《新城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和《检查询问笔录》,责令对排风机噪声源进行整改,消除噪声源,直至达标。目前,该企业自行将2个产生噪声的风机拆除,进行维护,正在安装风机隔音降噪设备。6月14日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对该处两个风机再次进行噪声监测,如监测达标,则恢复该浴场风机使用。
三、处理处罚情况
新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下达50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