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委完成全国矿产规划(20162020年)编制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期,国土资源部将在修改完善基础上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全面评估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工作要求,经过专题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论证会签5个阶段,完成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期间,相关部门还同步组织了针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政策风险评估。
会议指出,《规划》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与矿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主要明确国家在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与发展方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领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行为。《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谋篇布局,重点突出了五方面内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资源安全供应;着力推进新常态下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积极促进矿业开放共享发展;全面深化管理改革增强矿业发展活力与动力。按照《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塑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会议就《规划》编制后续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抓紧做好规划报批工作;二是加强对地方各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全面落实全国规划的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提高规划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指导省、市、县同步做好规划数据库建设,逐级汇总形成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信息平台,并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支撑服务矿产资源管理。
会议还听取了2016年第6次探矿权采矿权会审会议审议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后,姜大明主持召开了第22次部党组会议,审议了《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部党组成员库热西、汪民、赵凤桐、张德霖、钟自然、王广华出席会议。副部长曹卫星、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