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开展城市禁燃区划定工作 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3.05.2016  10:22

  为进一步有效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包头市环保局着手开展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昆区、青山区、稀土高新区禁燃区的摸底调查,预计今年8月份将完成主城区禁燃区的划定,禁燃区范围内将禁止燃用原(散)煤、洗选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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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