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内蒙古公安厅请你举报15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28.03.2018  19:53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7日电(杨腾格尔)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发布消息称:希望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特别是针对以下15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于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人民群众除可以拨打各地110报警电话举报外,还可直接到各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布的电话、邮箱进行举报(后附电话邮箱)。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 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 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 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盟市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0471-655048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699290;

    包头市公安局:0472-3619722;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0470-8311680;

    兴安盟公安局:0482-8490088;

    通辽市公安局:0475-8260142;

    赤峰市公安局:0476-2391979;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0479-8241095;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0474-8980222;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0477-8582071;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0478-8967506;

    乌海市公安局:0473-2052726;

    阿拉善盟公安局:0483-8355366;

    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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