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油气输送管线及城市燃气管网专项整治开展跟踪督查

20.11.2014  20:31
      为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领导要求,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自治区督查组在3月初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5月中旬再次对两盟市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及易燃易爆设备设施专项整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呼伦贝尔市 境内共有两条输油管线,一条是中俄原油输送管线(漠河至大庆),全长925.046公里;另一条是大庆油田作业区苏一首站至嵯岗末站原油输送管线,位于新巴尔虎左旗境内,管线长88.99公里。本次自治区督查组针对专项整治未整改完毕的2条安全生产隐患, 一是 现场协调解决了中俄原油输送管线部分管标段与采石场(所属哈铁局)处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为保证安全,现采石场已经停产,经督查组协调中石油,同意对管线200米范围内的采石场设施予以赔偿。 二是 对石油管线横穿9条公路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确认其中5条属于四级公路,其余为乡村公路。现场与中石油交换意见,由中石油出资对横穿5条四级公路的石油管线进行加固。
    兴安盟 境内无油气长输管线,只有乌兰浩特市有城市燃气管网,管线长29.61公里。兴安盟安监局、质监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城市燃气管网联合检查3次,城市燃气主管部门集中检查3次,共发现11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督查组对其中部分隐患的闭合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同时,督查组结合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对乌兰浩特、海拉尔、牙克石、阿荣旗的城镇燃气管网供气企业天然气运输车辆的管理、证照、罐体情况、GPS监管以及驾驶员培训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