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进一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1.08.2015  17:57

第47期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发改委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批示精神,自治区粮食局领导高度重视,紧急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覆盖全区所有涉粮企业、所有涉粮生产经营场所、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国务院、自治区、国家粮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是否到人;是否制订消防应急预案,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严格规范等情况。药剂和危化品管理与使用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按照实行集中存放、专仓储存、双人双锁、专人管理要求;存放药品药剂库是否符合坚固耐用、保温、隔热;监控、通风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符合防潮、防渗漏等要求。熏蒸作业时是否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经备案后方能进行,实施熏蒸作业时,熏蒸现场是否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员;领导是否亲临现场指挥等情况。储粮安全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安全情况。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外包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出租单位管理是否在安全监管范围等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目前我区部分粮食企业有粮库建设、维修改造任务,粮食部门必须加强安全督导,建设单位必须将施工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要完善有关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细化施工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检查分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要求各盟市粮食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储备处    周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