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 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13.04.2017  23:56

为切实提高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撰写统计分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晴雨表、测量仪、指示器、风向标和参谋部的作用,近日内蒙古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  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意见》分为切实增强对加强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服务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总体要求和目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以及措施保障等五个方面。《意见》对分析上水平提出了“跟得紧,跟得上” 、“观大局,谋长远”、“接地气,出精品”的要求,对服务上档次提出了 “换脑筋,转观念” 、“走新路,创亮点” 、“树形象,扩影响”的要求;提出了质量优先、务实有效、奖惩结合、积极主动四原则;做出了八项具体工作要求,并制订了三项保障措施。

随着该《意见》的贯彻落实,将会促进全区统计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也更有利于提升统计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