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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2017 20:48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陈建东报道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气象、公安、国土等有预警信息发布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规范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提供权威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危害。
《办法》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依据、适用范围、预警级别与信息要素、发布原则、发布范围、发布主体、发布平台建设运维政府及部门责任、预警后应对处置等做出详细规定。其中要求,南京气象部门负责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省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要求,研究制定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流程,做好预警信息从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发布的工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为预警信息发布职能部门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所用平台,不改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责任权限,不替代相关部门已有发布渠道。
《办法》指出,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分级发布标准、流程和审核审批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人员负责预警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含变更和解除),做好相应类别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审核、评估检查等工作。
本文来源: 气象
24.09.2017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