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7.06.2016 04:52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内蒙古纪检监察网6日发布的消息,赤峰市对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为:
1、喀喇沁旗美林镇古山村村委会乱收费问题。 2014年8月,古山村村委会在协助美林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危房改造保证金,每户200元,共计4400元,用于购买照相机和支付其他费用。2015年12月,喀喇沁旗纪委给予古山村党支部书记张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4400元费用退还危房改造户。
2、宁城县一肯中乡纪家店村村委会违规发包集体土地问题。 2012年9月,宁城县大明镇供电所所长王立民承包纪家店村集体土地10.8亩,承包期50年,承包费108000元。2013年3月,纪家店村村委会违规将该宗土地承包期限更改为永久,并收取补偿费20000元。2016年1月,宁城县纪委分别给予纪家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景楼、村委会原主任梁凤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虚报骗取补贴款问题。 2012年至2014年,经经棚镇动物卫生监督站站长薛儒君同意,该站工作人员王爱新、关治涛、郑红果、刘瑞杰以虚报手段骗取并私分基础母牛饲养补贴款9405.48元。2016年4月,克什克腾旗纪委给予薛儒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5月,克什克腾旗农牧业局分别给予王爱新、关治涛、郑红果行政警告处分;刘瑞杰因工作变动,由现工作单位克什克腾旗公安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赤峰市纪委)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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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6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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