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检察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洁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近期修订印发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对照要求查漏补缺,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
《通知》指出,要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年节假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从看得见、摸得着、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主动发现并纠正问题。要畅通监督渠道,开展专项检务督察,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
《通知》强调,要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住重要节点,坚持从严执纪。对中央明确指出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扭住不放,坚决查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要快查快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对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明换届纪律。对因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要严肃追究责任。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所在单位或分管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