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脱钩改革摸底调研第一调研组到内蒙古银行调研
会上,朝克图介绍了本次调研的目的和意义。他指出,按照内党办发[2015]57号文件要求,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统一授权、全面覆盖,区分性质、分类监管,因企制宜,分步移交的基本原则,将目前尚未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的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直接出资或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由自治区政府统一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自治区政府统一授权的基础上,对现有企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脱钩、分步完成。脱钩企业主要分为四类:
一是产权归属清晰、管理制度和领导班子健全、经营运转正常的竞争类企业,直接纳入国资委监管,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二是对自治区本级经营性文化企业、司法系统有关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及接待机构等公共事业类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企业,由国资委委托原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监管;
三是各类事企合一的企业,实行国资委委托部门监管的方式,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移交国资委直接监管。
四是对于产权归属不清、经营运转不正常或资产质量较差、国有资本不适宜继续参与的企业,按照破产注销、改制退出、重组整合等方式分类实行改革。
通过摸底调研,进一步核实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为脱钩改革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白剑国从资产状况、经营效益、法人治理结构、企业领导人员身份和职工管理情况、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汇报了内蒙古银行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内蒙古银行脱钩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后,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内蒙古银行腾飞路支行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