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第三督察组来 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督查调研

17.12.2015  11:33
     12月16日,以自治区党委督察室副主任陈静为组长的自治区党委政府第三督察组到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实地督查调研。     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董事袁肃就自治区盐业公司近两年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等方面作了汇报。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坚持“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深入组织学习,及时研究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改革发展等突出问题和职工反应强烈问题的解决,不仅提升了工作的效率,更树立了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督察组指出,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切实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与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加强管理强化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着力推动工作,务实转变作风取得成效明显。特别对新一届班子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立足“大青盐”资源优势,做强做大主业,建成额吉淖尔盐场20  万吨/年真空精制盐项目和远通公司年产3.5万吨畜牧盐生产线、积极发展非盐经营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希望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常态的工作抓实抓好,为自治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会后,督察组还查阅了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的有关制度、文件、整治“三公经费”工作措施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办公用房整改情况。
  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马青山,党委委员、人事部长李跃文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