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召开第二次主席会议 李佳主持并讲话

07.02.2018  04:52

    2月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召开第二次主席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党委政法委书记李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中和、董恒宇、郑福田、罗志虎、刘新乐、马明、常军政、其其格及秘书长魏军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2018年度政协协商计划(草案)》,研究了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李佳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协年度协商的重要性,有效运用好这一重要抓手,能够大大增强政协民主协商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履职的第一年,制定、实施好年度协商计划,对于本届政协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特殊意义。

    李佳强调,协商计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两会”明确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要认真做好年度协商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做好服务保障,真正形成有价值的协商成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李佳要求,专委会的工作水平决定着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充分发挥政协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专委会要专,组成人员要讲专业、引专家、有专长,专委会干部和专委会委员都应成为本领域建言议政的行家里手。分管副主席要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领导,要注重发挥各专委会主任、兼职副主任、委员的积极作用,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带动政协整体履职水平的提升,努力实现新一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记者 郭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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