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孙绍骋当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莉霞当选自治区主席
1月16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58名自治区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何立峰同志当选。依据法律规定,以上代表资格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大会选举孙绍骋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王莉霞为自治区主席。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孙绍骋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林少春、张韶春,大会执行主席张晓兵、万超岐、隋维钧、贺伟华、代钦、张锐、罗青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王莉霞、张延昆、杨伟东、刘爽、包钢、郑宏范、丁绣峰、孟宪东、杨小康、黄志强、李玉刚、胡达古拉、于立新等在主席台就座。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538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代表51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大会选举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施文学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黄志强、奇巴图、包献华、郑光照、么永波、代钦、杨进、白清元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杨宗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李永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王永明等65人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据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农牧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新当选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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