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事项
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事项
11月11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听取《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王波、常军政、云光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盟市、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目前,乌海及周边地区存在着大气环境容量超限、空气质量超标等问题,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彻底解决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领、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的原则,协调联动,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乌海市及周边盟市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监测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加强超标排放、矿区渣土、建筑道路扬尘、燃煤散烧、煤矸石自燃等污染源治理。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环境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污染物排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强化信用信息整合应用,推进诚信文化和诚信环境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和公开力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氛围。
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让金融改革与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金融支农支小覆盖面,努力为低收入人群、中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和社会薄弱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对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优先、党政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大监督考核和问责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认识环保、关心环保、投入环保的良好氛围。会议还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听取了关于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记者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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