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一、二、三、四类会议 定点场所中标结果公告
13.08.2015 18:32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一、公告时间: 2015 年 8 月 13 日— 2015年 8 月 21 日
二、定标日期: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三、中标供应商:
自治区本级一类会议定点接待单位(16家)
1、内蒙古东达酒店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大酒店
2、香格里拉大酒店
3、内蒙古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喜来登呼和浩特酒店
5、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招待所
7、内蒙古宾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8、呼和浩特市巨华国际大酒店
9、内蒙古国航大厦
10、内蒙古乌澜大酒店
11、内蒙古华辰大酒店有限公司
12、内蒙古博曼海航大酒店
13、内蒙古维力斯教育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维力斯大酒店
14、内蒙古蒙达宾馆
15、内蒙古海亮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
16、内蒙古美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自治区本级二类会议定点接待单位(36家)
1、内蒙古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香格里拉大酒店
4、内蒙古海亮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
5、内蒙古宾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6、内蒙古维力斯教育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维力斯大酒店
7、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招待所
8、内蒙古华辰大酒店有限公司
9、呼和浩特假日酒店
10、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喜来登呼和浩特酒店
11、内蒙古东达酒店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大酒店
12、内蒙古国航大厦
13、内蒙古蒙达宾馆
14、内蒙古博曼海航大酒店
15、呼和浩特红云北国风光酒店有限公司
16、内蒙古美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7、内蒙古乌澜大酒店
18、呼和浩特市巨华国际大酒店
19、内蒙古天和国际大酒店
20、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女神大酒店
21、内蒙古小南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内蒙古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
23、呼和浩特市骏凯世纪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内蒙古万立国际酒店
25、玉泉区紫气东蓬酒店
26、春雪四季酒店
27、呼和浩特宜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8、内蒙古金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酒店
29、赛罕区军港酒店
30、呼和浩特市天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31、内蒙古金仕顿大酒店
32、内蒙古锦和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33、内蒙古东方甘迪尔蒙古风情园有限责任公司
34、内蒙古昭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35、内蒙古兴泰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3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招待所
自治区本级三、四会议定点接待单位(63家)
1、内蒙古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香格里拉大酒店
4、内蒙古海亮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
5、内蒙古宾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6、内蒙古维力斯教育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维力斯大酒店
7、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招待所
8、内蒙古华辰大酒店有限公司
9、呼和浩特假日酒店
10、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喜来登呼和浩特酒店
11、内蒙古东达酒店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大酒店
12、内蒙古国航大厦
13、内蒙古蒙达宾馆
14、内蒙古博曼海航大酒店
15、呼和浩特红云北国风光酒店有限公司
16、内蒙古美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7、内蒙古乌澜大酒店
18、呼和浩特市巨华国际大酒店
19、内蒙古天和国际大酒店
20、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女神大酒店
21、内蒙古小南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高仕第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内蒙古巴彦塔拉饭店
24、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
25、内蒙古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
26、呼和浩特市骏凯世纪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大酒店
28、内蒙古凯基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29、内蒙古万立国际酒店
30、内蒙古东达丰泽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31、玉泉区紫气东蓬酒店
32、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3、春雪四季酒店
34、呼和浩特宜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35、呼和浩特市蒙之旅新乌兰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36、内蒙古金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酒店
37、内蒙古大学桃李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38、赛罕区友谊大酒店
39、赛罕区军港酒店
40、呼和浩特市天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41、内蒙古锦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西街店
42、新城区万佳荣宾馆
43、内蒙古蒙电满都拉宾馆有限公司
44、内蒙古金仕顿大酒店
45、内蒙古中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6、内蒙古锦和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47、呼和浩特市伊正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48、内蒙古北方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内蒙古东方甘迪尔蒙古风情园有限责任公司
50、内蒙古昭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51、内蒙古九鹏宾馆
52、内蒙古博雅假日酒店
53、呼市金桥开发区云豪湾商务酒店
54、内蒙古兴泰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55、呼和浩特市铭亨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56、内蒙古碧俪宫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保格利大酒店
58、内蒙古凯旗贵宾楼
59、内蒙古金太阳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60、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佰加力大酒店
61、内蒙古东都嵘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招待所
63、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尹立峰、 王利萍 、李成富、 贾玉冰 、 刘锦华
五、采购人代表:杨爱军、王宏刚
六、政府采购监督员:姜军文、王秋臣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 韩晔东,联系电话:0471- 4192479
八、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白时明,联系电话:0471-6946548
传真电话:0471- 6946548;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13.08.201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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