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贯彻落实《仲裁法》抽查调研座谈会在通辽市召开
2015年11月12日-13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乔欣一行到通辽市开展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抽查活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一处、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赤峰、锡盟、兴安盟法制办公室、仲裁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抽查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振云同志参加调研活动并介绍通辽市仲裁法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商联、法院、司法局、工商局、仲裁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乔欣主任指出,按照国务院法制办今年6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汇报会议要求,自治区法制办在全区范围内对仲裁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全区仲裁工作发展的不平衡,12个盟市中只有7个盟市有仲裁委,案件数量也有一定差距。此次调研旨在了解东四盟市法制办、仲裁委这项工作开办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倾听一些好的建议,形成方案上报。
参会各盟市和通辽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工作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对仲裁工作提出了建议。
自治区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李力指出,此次调研是仲裁法实施20年以来第一次全区检查,一方面是为全面了解全区仲裁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对如何指导仲裁工作深入发展进行研究。经调研,全区仲裁工作发展平稳,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李力处长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各级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联系,指导仲裁工作发挥作用,共同促进仲裁工作的发展。二是进一步拓宽案源,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案件质量,让老百姓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最终选择仲裁,充分发挥仲裁作用。三是严格选聘制度,丰富培训内容,将提高仲裁员素质作为发展仲裁工作的基础。四是针对没有建立仲裁委员会的盟,虽然在设立仲裁委方面存在法律障碍,但仍应广泛宣传,设立办事处、联络员,积极开展仲裁工作。
乔欣主任作总结讲话,并提出建议。一是请参会的法制办提高对仲裁工作的认识,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向当地党委、政府定期汇报仲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法院与部门、企业之间的交流,凡是涉及政府的大案、要案,需要立即解决的,尽快申请法院执行。三是要加强宣传,请当地的专家、学者、各相关部门通过案例、报纸专栏、印发仲裁须知、仲裁手册等各种方式宣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哪些疑难问题,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分流我们的工作。四是在顶层设计未出台的情况下,向呼包鄂等先进盟市学习先进经验,对下延伸仲裁工作,向基层派出仲裁员。五是各个盟市在建立仲裁机构的同时建立人才信息库,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管,严格仲裁员考评制度,建立仲裁员信誉档案,定期召开培训,通过案例分析让仲裁委员们感受到法院在监督仲裁工作,强化仲裁委委员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