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制定 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任务清单

22.04.2021  17:39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任务清单》,制定了21条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中,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的任务有2项,作为参加单位的任务有6项。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分工方案》贯彻落实工作,对照自治区党委《分工方案》细化了任务清单,围绕完善绿色流通发展机制、降低物流成本、推进“快递进村”、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和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等要求,逐项细化分解,确定了系统内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主要任务,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发力,推动自治区党委《分工方案》落实落地。 一是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 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局内各处室和各盟市邮政管理局的调度指导,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通报。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工作任务落实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议。 二是加强工作配合。 增强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主动承担并细化分解作为参加单位的任务,及时向牵头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助牵头单位做好调研督导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配合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督导检查。 按照自治区党委《分工方案》和本局制定的《任务清单》,围绕“快递进村”、邮政业生态环保、邮政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安全监管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