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企业(东部)质量管理人员GSP培训班圆满结束

27.11.2015  19:48

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SP的宣贯实施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企业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在GSP贯彻落实中的责任意识,促进全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的转型升级,在完成药品流通企业(西部)质量管理人员GSP培训工作后,10月21-24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管局请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举办了东部区6个盟市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人员GSP培训班。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对这次培训十分重视,专门派出曾参与编写“GSP指南”的温旭民、谭刚和唐惠明三位专家到场授课,对新修订的药品GSP起草背景及基本条款进行讲解,对未来药品零售连锁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具体实例,对企业实施新修订GSP过程中的有关报备工作进行了释疑。授课中老师们结合企业相关人员在GSP中担负的职责讲解GSP条款,突出企业法人及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第一责任,强化了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参训人员与授课老师在培训中积极互动,授课老师对学员所提出的经营中遇到的GSP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这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针对性强,讲解的内容都是最新的政策要求和法规条款,对推动我区东部各盟市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工作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