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名专家获准担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
近日,国家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人选的通知》,我区多名专家入选,任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内蒙古农业大学李金泉、张勤教授分别被获准担任农业部肉羊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试运行)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内蒙古农业大学曹金山、夏咸柱教授分别被获准担任农业部动物疾病临床诊疗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内蒙古农业大学张和平、朱蓓薇教授分别被获准担任农业部奶制品加工重点实验室(试运行)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内蒙古农业大学贾玉山、云锦凤教授分别被获准担任农业部饲草栽培、加工与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试运行)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李晓东研究员被获准担任农业部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内蒙古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尹玉和研究员被获准担任农业部内蒙古马铃薯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内蒙古农业大学芒来教授被获准担任农业部马属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白全江研究员被获准担任农业部呼和浩特作物有害生物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内蒙古农业大学孟和毕力格教授被获准担任农业部东北区域农业微生物资源利用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妥德宝研究员被获准担任农业部内蒙古耕地保育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内蒙古农业大学高聚林教授被获准担任农业部华北黄土高原地区作物栽培科学观测实验站站长。
《通知》要求,各实验室主任和实验站站长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6〕29号)要求,认真研究编制本实验室和实验站的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内容和年度考核指标,加强对实验室和实验站的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建设工作,为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做出积极贡献。各学术委员会主任要定期组织学术活动,指导监督重点实验室切实按照建设任务开展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