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甘线额济纳旗、金塔县段边界管理工作第一次会议圆满结束

08.12.2014  12:47

  为有效落实蒙甘两省区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界线管理机制暨深入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工作纪要》(甘民发[2014]1号)精神,扎实推进蒙甘两省区平安边界建设,2014年11月27日至28日,由内蒙古民政厅牵头,在阿拉善左旗召开了蒙甘线额济纳旗、金塔县段边界管理工作第一次会议。两省区民政厅主管厅长、区划地名处处长等,阿拉善盟、酒泉市民政局主管局长及区划地名科科长,额济纳旗、金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

  经与会同志共同努力,达成三点共识。(一)关于各自职责。两省区民政厅负有对蒙甘线金额段边界管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即指导盟(市)、旗(县)做好《纪要》落实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两盟(市)负有对两旗(县)协商落实协议情况的督查责任;两旗(县)负有具体协商落实两盟(市)协议的工作责任。(二)关于各自任务。两省区民政厅每年轮流主持召开一次蒙甘线金额段边界管理工作会议,听取两盟(市)、两旗(县)当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三)关于工作要求。两盟(市)应对两旗(县)协议协商落实情况,联合或单方督查2次以上。两旗(县)应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协议协商落实会议,协商会议由双方轮流主持,人员由双方确定。

  会议强调,蒙甘线金额段毗邻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内蒙古民政厅形成的《纪要》精神,要切实落实《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省酒泉市缔结友好盟市协议书》,并从双方签订《甘蒙线金额段边界管理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之日起,坚决杜绝在两省区界线未划定区域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活动。本次会议之前在未划定区域内已形成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两盟市也应根据《协议》制定具体方案、步骤和时间推进表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本次会议明确的各自职责、任务和要求,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要加大界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毗邻地区群众依法治界意识,努力开创界线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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