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贩子”背后的喜与忧
06.07.2015 12:5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据中新网报道,6月27日中午,网上疯传郫县发生“偷娃娃事件”,小偷被出租车司机当场“识破”,随后遭到市民殴打。被打者陈清光称,他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在路边哭泣,就想搭出租车送他回家,结果被错当成了人贩子。
这起“被人贩子”事件给我们带来两方面的启示。
一个启示是“喜”。不管是最先觉察出“有问题”的出租车司机,还是那些阻拦陈清光离开,乃至出手殴打陈清光的群众,抛开打人行为本身不说,这种对人贩子的深恶痛绝和高度警惕,无疑都是值得肯定的。对于打击贩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必须发动群众的力量,坚持群防群治。
而另一个启示就是“忧”了。别说这位受害者最后被证明根本不是人贩子,即便他是人贩子,作为普通的市民群众,也不能动用私刑。对大多数公众来说,他们虽然具备基本的是非观,但法律意识仍有缺失,认为只要对方是犯罪嫌疑人,比如小偷、人贩子等,自己就可以随意处置,动用私刑,这无疑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所以,即便我们要依靠公民的力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也要依法行事,不能让自己的行为逾越了法律的界限。(苑广阔)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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