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租车实施诈骗非法获利26万

15.03.2016  21:19

  3月6日,东胜某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将一名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扭送到了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查,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罪。

  原来,2015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因做生意经营不善导致债务缠身的东胜籍男子宁某打起了租赁公司的主意,他采用预付租金的方式,以自己使用为由,先后与五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奥迪A8、帕萨特、狮跑等5辆轿车。后宁某将上述车辆驾驶至乌审旗,并伪造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以3.6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给他人,非法获利26万余元,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案发后,嫌疑人宁某失踪。3月6日,某租赁公司一名员工在东胜街头遇到了嫌疑人宁某,当即将他扭送到了公安局。

  目前,犯罪嫌疑人宁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石全心通讯员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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