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乌兰夫的发展观
薛智平
发展观是指一定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思想观念层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发展进程中对发展及怎样发展的总的和系统的看法。确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是各国、各地面临的共同课题,它也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演变进程而不断完善的。发展观是一个整体,具有系统性。它需要回答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如何发展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这几个方面又是互相联系的。
从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到1965年的近20年间,乌兰夫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主要领导人,在领导内蒙古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并结合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使内蒙古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各项事业取得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建设方面成就显著,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支援了国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被誉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乌兰夫的发展观。这些观念体现在乌兰夫对发展问题的一系列论述中,同时也体现在乌兰夫领导内蒙古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重温乌兰夫的发展观,我们发现,这些观念是系统的、丰富的,散发着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独特光辉。
一.把经济建设放到重要地位,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乌兰夫认为,“不论民主革命还是社会主义革命,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区域自治和国家统一的巩固,各族人民生活的改善,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任务,就是“大力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他在领导内蒙古工作中,将发展和繁荣内蒙古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明确提出“千条万条,要把发展生产放在第一条”。乔石曾评价“这些提法和邓小平关于我们的民族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在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初期以及整个解放战争时期,内蒙古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民主改革和发展生产支援前线。1947年4月24日,乌兰夫在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要“努力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渡过难关”,“如何发动人民,组织人民,努力生产,增加收入,减轻人民的负担,尽快恢复和发展内蒙古的经济建设,这是自治政府成立后的一项基本任务。”乌兰夫还一再指出:“自治政府成立后,要使人人能够财源旺盛,逐渐达到丰衣足食”。“提倡人人劳动,发展生产”,“使整个内蒙古的面貌为之一新,完全扫除原来的贫困,逐渐达到人财两旺,丰衣足食的目的。” 1949年8月,乌兰夫在内蒙古地委书记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工作重点由农村转到城市,要求集中统一,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工作都要为经济建设服务。”
1962年,乌兰夫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五周年党员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总结自治区成立十五年来的经验时指出: “不论民主革命或社会主义革命,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有力地巩固和扩大革命的成果。”
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乌兰夫同样关心内蒙古的社会及文化、卫生等项事业的发展。1946年7月,乌兰夫在张家口对内蒙古军政学院学员的讲话中,谈到蒙地工作的几个问题时指出:我们工作总的目的是“使我们内蒙古人民在政治上得到自由,在经济上能过丰衣足食的生活,在文化上得到发展提高。” 1947年4月,乌兰夫在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中,回顾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工作时指出:“通过联合会会员,许多旗的努图克政权都经过了改造,提高了农民、牧民、妇女在政治上的地位,削弱了封建阶级的特权,打击了蒙奸恶霸势力,使各个阶层和人民共同处于一个真正平等的地位。”“自治政府成立后,应以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以改变此种历史所遗留下来的愚昧状态。”
在社会发展方面,乌兰夫特别重视民族团结和构建平等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认为这是内蒙古长期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乌兰夫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坚持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并第一次提出了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乌兰夫把解决蒙汉民族矛盾的根源,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一项根本措施,把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和建立新型民族关系,同反对共同敌人以及面临的共同任务紧密联系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有了一个坚实的政治基础。因此,建立新型的民族关系,就成为各族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必然选择。
乌兰夫特别重视自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很早就认识到经济建设要与保护生态、防止沙化、改造沙漠并行,实质上已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内涵。1946年7月,在《关于蒙地工作的几个问题》中,乌兰夫指出:“我们现在就应当注意保护并培植树木,特别是各旗的苗圃应当很好地爱护和经营。蒙地有了树木和森林,就可以改变蒙地的自然环境。”乌兰夫一贯主张科学地改造沙漠,提出改造沙漠与发展畜牧业相结合,与发展农业和林业相结合,由近及远,先易后难。1958年11月2日,乌兰夫在西北六省区治沙规划会议上指出:“实现改造沙漠的宏伟计划,要把种草种树、保护现有的植被综合利用三者结合起来,在流沙和固定沙丘种草种树,引水灌沙是改造沙漠最基本的方法和最重要的措施。保护沙漠地区现有的植被不再遭受破坏,也应该列为带有方针性的基本措施。”“对于现有植被,如果保护得好,草木都可自然繁殖发展,也是改造沙漠的一种最经济的方法。”1960年9月22日,乌兰夫在内蒙古第九次畜牧业工作会议上科学地提出了几条原则:“发展农业开垦荒地的时候,必须进行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的来办。必须把打草地、放牧地统筹安排,绝对禁止开垦沙地、陡坡地,以免水土流失,造成沙荒,造成严重后果。已开垦的沙地,要迅速种草种树,加以弥补挽救。凡是开垦农田,就要同时建造林带。”
二.在经济建设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展重点,工、农、牧业和贸易相互支援,协调发展
在发展经济中,乌兰夫根据内蒙古的具体情况,始终把发展农牧业摆在首要位置,并在不同的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内蒙古有广大的牧业区,在解放初期的内蒙古,发展生产首先要从牧业着手。“我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来发展生产。今天蒙地不可能实行大工业生产,如果那样想,只能是空想,客观条件不够。所以第一步还是从发展畜牧业着手……”针对那种认为牧业落后,急于在内蒙古发展工业的观念,乌兰夫指出:“在目前的状况下,内蒙古的工业必须在全国工业恢复和发展之后,才能在全国工业的帮助下逐渐发展起来。内蒙古的前途是工业化,也将建立工业城市,但离开整个中国工业的帮助,内蒙古单独地在短期内实现工业化是不可能的。”“我们应当正确认识自己,做不到或暂时不可能做的就不做或将来再做。一切脱离实际、不从实际条件出发的观点,都是错误的。”针对锡察盟的实际情况,乌兰夫提出“发展生产的中心问题是发展畜牧业”。“有些人说锡察两盟发展畜牧业的前途是农业,这是没有认识锡察客观现实情况的说法。”
基于对内蒙古实际深刻而全面的理解,乌兰夫主持制定了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的政策,并形成了重要思想。在内蒙古总体发展上,乌兰夫提出“东林西铁,南粮北牧”的战略布局,使广袤的内蒙古大地呈现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均衡发展的喜人景象。在发展工业问题上,乌兰夫依据内蒙古的历史基础和现实条件提出“通过发展畜牧业和农业为工业积累雄厚的资本,并在国家的帮助下逐渐发展大工业,同时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发展地方工业”的工业发展思想;在发展农牧林业问题上,乌兰夫又依据内蒙古的民族特点和存在牧业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地区特点,提出了“在农业区应以农业为主,同时发展牧业、林业、副业和渔业”,“牧区应以牧为主,围绕畜牧业生产,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济”,“半农半牧区以牧为主、照顾农业,保护牧场、禁止开荒”的思想。1953年6月,乌兰夫以事实为依据尖锐地指出,内蒙古半农半牧区交通极为不便,粮食很难外运。其中有许多又是土质与气候不适宜农业的,往往开荒之后变为轮种地,随开随弃,沙荒增多。既缩小与破坏了牧场,又易酿成风沙水旱灾害,对畜牧业与农业生产都很不利。1953年12月28日,针对半农半牧区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出现的大面积开垦草牧场的问题,乌兰夫提出了带有政策性的指导意见,即:半农半牧区以牧为主、照顾农业,保护牧场、禁止开荒。实践证明,在乌兰夫主持下制定的在半农半牧区保护牧场,禁止开荒,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畜牧业的政策,有利于蒙汉人民的共同利益,使半农半牧区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各行各业相互支援,相互结合,协调发展,是乌兰夫经济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比如要实现畜牧业的稳定、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有其他各行各业的支援。在各行各业相互支援问题上,乌兰夫强调最多的是牧业与工农林业相互支援和结合。他认为,牧业区的许多生产资料都是依靠农业和城市工业供给的,如果没有农业、工业的支援配合,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必须以农助牧,农牧相互支援。商业贸易也要支援牧业的发展。在解放战争时期,内蒙古实行了“发展生产,支援前线”的方针,组织了农牧业的爱国生产运动;执行了“保护发展工业,供给军需民用”的方针,发展了工业生产。在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内蒙古坚持了“农业、牧业、林业、合作贸易互相结合”的方针,发展了农牧业生产,并有力地限制了旅蒙商的超经济剥削,加强了工农联盟。根据“为农牧业生产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恢复与发展了工业生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根据国家在我区大工业建设的情况,内蒙古制定并执行了“保证重点,支援国家建设,就地取材,为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了工业建设。同时,抓住了农牧业已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有利条件,积极推动了农牧业生产的发展。1956年7月5日,乌兰夫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指出:各级党委要使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信贷等工作衔接配合,共同发展。
三.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进行改革,以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衡量政策得失的依据
历史上的内蒙古地区,由于清朝政府、北洋军阀、国民党反动派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与掠夺,给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灾难,生产凋敝,牲畜减少。而自1945年日本投降到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两年间,由于受战争的影响与地方匪帮的抢掠,牲畜的损失亦极其严重。再加上我们对牧业区的政策宣传不够及时到位,从1947年起农业区进行的土地改革运动曾经影响牧业区,使当时牧业区人民对人民政府的政策不托底,生产情绪不高,因此直到1948年牧业区的牲畜很少增殖,个别地区还在继续下降。针对这种情况,在乌兰夫领导下,当时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与内蒙古自治政府指出,在牧业区的一切工作要以有利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为出发点,规定了积极发展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牧业经济的总方针,提出了“人畜两旺”的号召,制定了实行在牧业区“自由放牧,增畜保畜”及保存牧主经济,“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主牧工两利”等政策,坚决反对了那种将农业区的一套工作方法搬到牧业区的错误做法。同时,根据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要求,稳步进行了民主改革,解放了牧业区的生产力,给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1949到1950年,为了进一步发展畜牧业生产,内蒙古党委和政府又提出和试行推广牧民间的互助组织,适当组织牧民间的生产合作的政策;1951年又提倡定居游牧,并继续制定了在半农半牧区“保护牧场,禁止开荒”的政策,纠正了一部分干部轻视牧业生产及个别地区重农轻牧的偏向;在税收政策上采取了轻税政策,使牧民得以休养生息;在商业贸易方面则在牧业区普遍建立了国营贸易公司和组织了供销合作社,牧业产品的价格空前提高了。接着又开展了爱国增畜保畜运动,提高了牧民的爱国生产热情,大大改善了牧民生活,使畜牧业生产迅速恢复与发展起来。内蒙古的牲畜数目,东部区四盟从1948年到1952年增加了110.35%,东部发展最快的呼纳盟牧业区,从1947年到1952年增加了193.4%;纯牧区的锡林郭勒盟从1948年到1952年增加了120.9%。
在内蒙古西部地区土地改革运动中,考虑到蒙古族地主占有土地较多,汉族地主占有土地较少,蒙古族和汉族分别分配土地不能满足汉族农民要求,蒙古族农民从牧业转向农业的时间短,农业技术水平较低等实际情况,决定蒙汉族农民统一分配土地,蒙古族农民按平均数多分一份,结果既解决了蒙汉农民的土地问题,又加强了民族团结。内蒙古的农业区经过土地改革,“若干旧的陋习得到改造,懒汉、赌徒、吸大烟者等都在逐渐减少,生产情绪大大提高了。比如,施肥的土地较土改前大大增加,有的地区超过十几倍。”这样就极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农业生产取得较快发展。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由于认识到牧区牲畜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的特点,畜牧业经济的脆弱性,容易受到破坏,在改造中采取了类似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赎买政策,以公私合营的形式改造了牧主经济。在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相当一段时期,牧区工作坚持稳宽长的方针,稳妥地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同时提出“千条万条,发展牲畜是第一条”的方针,保证了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0周年之际,乌兰夫深刻地指出:“内蒙古地区过去的阶级压迫,在农村主要是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剥削压迫,在牧区是封建统治者利用封建特权对广大牧民剥削压迫。不改革这种社会制度,广大农牧民就得不到翻身,自治区人民政府就得不到巩固,生产就得不到发展,社会就得不到进步。”
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其根本任务就是要解放生产力,保护与发展生产力。在各项社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步骤上,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本任务出发,是乌兰夫的一贯指导思想。在自治区的各项社会改革中,乌兰夫始终注意以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本目的出发,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1987年,在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乌兰夫再一次明确指出:“牧区的第一任务是发展畜牧业,以衡量牧区改革成绩的唯一标准就是看牲畜和皮毛增加了没有,没有增加改革就是一句空话。”
四.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是乌兰夫关于社会改革与经济建设指导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毛泽东“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思想的具体体现。1946年7月,乌兰夫指出:“我们每办一件事情,不要忘记如何对广大的内蒙古人民有利,使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翻身,能够过丰衣足食的生活。”“总的目的,是……怎样使我们内蒙古人民在政治上得到自由、民主、自治,在经济上能过丰衣足食的生活,在文化上得到发展、提高。” 1948年7月,乌兰夫在《内蒙古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指出:财经工作的任务是发展生产,扩大财源,保障供给。即应发展农业、畜牧业、盐业、林业,增加粮食、牲畜、皮毛、食盐、木材的产量,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1950年1月22日,乌兰夫在锡察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锡察两盟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畜牧业。改善人民生活。任何一项工作离开这个中心都是错误的。经济繁荣了,才能改善人民生活。” 1951年1月在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扩大干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强调:“总之,改善人民的生活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在这个问题上,乌兰夫的认识是始终如一的。1953年,乌兰夫在代表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提交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绥远、青海、新疆等若干牧区畜牧业生产的基本总结》一文中,再次明确提出:人民政府在牧区的一切工作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发展牧业区的生产,改善牧业区人民的生活。
1953年12月,在中共中央绥蒙分局召开的第一次牧区工作会议上,乌兰夫在以《为进一步发展牧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为题的讲话中,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与改善人民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他说:“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畜牧业生产才能大发展,牧区人民生活才能普遍提高,牧区所有的人才能过幸福的生活。”乌兰夫深情描绘了牧区人民未来的生活是:“牧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将根本改变,草原牧民将有现代化的房舍,将有电灯、电话,将有汽车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医院将在草原建立起来,人民疾病将得到防治,人口将日益兴旺;将建立起大批学校,孩子及成年人可以上学;人民文化生活水平将大大提高,电影院、戏院将会在草原建立起来。”
随着内蒙古经济发展和工业建设的开展,内蒙古出现了大批工人和职工队伍,乌兰夫同样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1956年7月,乌兰夫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十分注意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必须创办力所能及的集体福利事业,改进和加强伙食的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对重点建设城市的物资供应,特别是副食品的供应,以便减轻职工的生活负担,提高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
在乌兰夫直接领导下,经济恢复时期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得到相应改善。特别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有了较大提高。1957年和1952年相比,城镇职工工资增长60.4%,同期农牧民收入增长44.6%,其中牧民增长更快一些。居民消费品购买力增长79.4%,医疗保健和文化教育事业也有较大发展。
五.全国一盘棋,相互支援,共同发展
乌兰夫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始终坚持内蒙古革命是中国革命的组成部分,内蒙古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全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组成部分的思想。1949年8月29日,乌兰夫在内蒙古地委书记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内蒙古的经济是中国经济的一部分,是中国经济特殊的组成部分。”“我们要从整个中国经济的分工上来着想,要把内蒙古经济和整个中国联系起来看,要把内蒙古的农村、草地和沈阳、天津、北京、上海联系起来看,要看到铁路和其他交通工具所起的作用,要看到全国的城市与工业对内蒙古农村、草地所起的直接作用,这就是城市领导乡村、草地。”“我们对内蒙古的转变应有两点确定不移的认识:为中国工业化服务,并与之配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工;在服从整体利益的同时,注意解决民族问题,发展与提高蒙古民族经济。”“发展畜牧业,大量输送牲畜和皮毛,这对全国工业与农业是会有好处的。”“应该看到内蒙古畜牧业在全国的地位,中国的畜牧区是不多的,而农业区则是极广大的。”
解放战争时期,内蒙古地区也和全国一样,面临着两种命运和前途的抉择。乌兰夫同志坚持内蒙古是伟大祖国的一部分,内蒙古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取得民族解放和民主革命斗争的胜利。领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牧区的社会民主改革,并制定了发展生产、支援前线的方针。通过广泛地发动群众,使广大牧民投身于争取民族解放和祖国解放的洪流中,从而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
1953年4月30日,乌兰夫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建设与发展内蒙古》一文中指出:“要建设与发展自治区的经济以及其他事业,就必须与国家的整个建设相配合,把自治区的建设计划纳入国家统一建设计划的总轨道,在国家的统一计划、统一步骤下进行工作。”1953年12月28日,在内蒙古第一次牧区工作会议上,乌兰夫强调指出:“牧区的各项工作绝不能孤立地看待,工作中必须明确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观念……我们必须经常记住这种与全国与兄弟民族密切不可分离的关系。在处理一切与国家建设与兄弟民族与友邻地区的问题时,都要服从祖国的整体的利益,主动地以兄弟般的态度照顾兄弟民族和友邻地区。”他曾经多次指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是根据全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我们考察与认识问题,不能只从地方着眼,不能把地方与全国割裂。”1953年12月31日,乌兰夫指出:“能够为祖国的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服务,这是牧区人民的光荣。要经常以国家观念、全局观念教育干部和群众。”
乌兰夫还从全局观念和总体观念出发,领导内蒙古人民支援国家建设。从1948到1952年的5年中,向区外输出的各种畜产品有,毛线3064万斤,皮张215万余张,肠衣85余万根,价值5450余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自治区输出区外的牲畜、肉畜达700余万头,5年中调出区外的牲畜共计320余万头只,各种皮张910余万张,羊毛、羊绒、驼毛共6800多万斤。在三年困难时期,乌兰夫顾全大局,把国家和人民的困难记在心上,在粮食问题上,坚持“先中央后地方,先区外后区内”的原则,向中央上缴粮食10亿余斤,向兄弟省市输送牲畜数万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他还组织动员草原牧民收养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的数千名孤儿,留下一段民族团结合作的佳话。
1962年4月13日,乌兰夫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5周年党员干部大会上指出:“如果没有全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就不可能有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因此,我们必须经常把祖国和自治区的关系摆对,牢固地树立全局观点,加强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在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经验时,乌兰夫把“根据全国一盘棋原则,在党和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下服从党的统一政策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五年来的极其宝贵的经验之一,从而提出了“四个必须”: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摆正国家与自治区之间的关系;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不能只看到自治区建设的需要,更要看到全国建设的需要;必须从各个方面来支援和保证国家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重点建设的顺利进行;物资调拨必须服从国家的需要,要使自治区的财富成为全国的财富,首先为建设富强的社会主义祖国服务。
乌兰夫之所以要求干部群众在经济建设中树立国家观念、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是因为他深刻认识到了祖国经济建设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内蒙古有支援祖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良好条件,因此“各级领导机关应在思想上做好准备,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某些支援时,我们就把这种支援作为自己对祖国应尽的义务担负起来”。
在乌兰夫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20年间,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1965年全区牲畜总头数就达到4176万多头(只),年平均递增速度达到9.4%,比全国的增长速度快了将近1倍。农业生产方面增长也比较快,每年都有余粮上缴。196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9亿多元,比1947年增长34.5倍,年平均递增21.9%。内蒙古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卫生体系,各族人民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和提高。实践表明,乌兰夫的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内蒙古实际结合的典范,对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在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今天,发展仍是党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第一要务。乌兰夫在发展问题上的一系列思想、观点,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不断开创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局面,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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