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三项要求确保廉洁过节

16.02.2015  12:00

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召开会议,就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春节期间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提出三项要求。

这三项要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思路,通过节前群发廉政短信、开展网上评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被动领受任务”向“主动承担责任”转变;持续改进作风,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再“回头看”,发现不足,及时纠偏。同时,通过春节期间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活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的行为。(记者 杨帆 通讯员 许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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