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25.08.2016  18:33

 

          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2016〕14号)精神,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我厅“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财机党发〔2016〕16号),要求各支部充分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各支部对此项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热切响应,以支部为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每人捐出一天的收入。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带头捐款。

各支部将捐款收齐后统一交至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开具了收条,一式两份,分别由交款人和收款人签字后妥善保存。

全部捐款收齐后,由机关党委制作“博爱一日捐”明细表,连同捐款一并交自治区红十字会。活动结束后,将自治区红十字会收据、“博爱一日捐”明细表在内蒙古财政信息网公示。整个活动组织有序,展现了财政干部职工为民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据统计,此次活动共有280人参加,筹集爱心捐款总额为38990元。

        自2006年自治区红十字会在全区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以来,自治区财政厅领导重视,机关党委认真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连续7年积极参与活动,累计捐款2422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