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检院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07.12.2018  16:50


  12月1日至2日,自治区农牧厅委派4名评审员对内蒙古质检院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首次现场评审。
  评审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内蒙古质检院的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内蒙古质检院顺利通过考核。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是国家对面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强制性要求,本次考核通过了理化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真菌素毒共五大类332个参数的检验能力,为内蒙古质检院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地方经济发展以及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了新的平台。

(刘欣军)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公告2018年第31号
   根据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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