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转发国家标准委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19.05.2016  16:47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自治区质监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委印发了《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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