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 7人获刑
30.06.2015 13:29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6月24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贩卖、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朱某欢、朱某达、张某、田某某、孙某某、马某某、杨某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不等罚金。对涉案毒品、作案工具、犯罪使用的现金等全部没收。
2013年3月底,巴彦淖尔市警方发现吸毒人员杨某与该市多名吸毒人员联系,并兜售海洛因、冰毒等多种毒品。经侦查,民警发现此案案情复杂,且涉及地区较多。同年9月3日,此案被批准为公安部目标案件,代号“2013—462”。随后,巴彦淖尔市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到2014年5月14日,警方辗转晋、豫、川、皖、宁、苏6省区,行程数万公里,在多地多部门、多警种的协助下,终于成功摧毁了一张涉及巴彦淖尔市多个旗县区的贩卖、运输毒品网络,切断了由四川成都经由山西朔州、由安徽临泉经河南项城、由江西余干经江苏苏州、由宁夏吴忠贩运毒品进入巴彦淖尔的4条通道,共抓获了1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人已判刑。
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当庭提出上诉。(记者 白忠义)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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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5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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