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 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闭幕后,内蒙古检察院党组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该院进一步深化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所处发展环境的认识,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进一步深化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的认识,紧密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为确保顺利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提供思想认识基础。拟于8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后,自治区检察院接着召开第十七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
在上半年已经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该院党组近期继续组织力量调研,形成全区检察工作“十三五”时期整体发展的思路、目标,把全国“十四检”会议确定的“六个目标”,转化为内蒙古检察工作生动的实践。
该院还积极推进当前各项检察工作。一是要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新发展理念的落实。二是要牢牢把握会议对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巩固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化、信息化、队伍建设“三个年”活动,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推进全区检察机关的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建设,认真组织好从今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常态化。三是要牢牢把握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的更高要求,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人才兴检、基础固检的各项工作。四是要牢牢把握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精神,创新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外部监督等工作,加强新媒体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舆情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此外,该院把顶层设计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举措精准落地。全力推进中央四项改革,把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协调推进。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组织、劳动人事保障、编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加快改革进程,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区三级检察院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兑现改革后三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质性运转。